每经记者 李卓 发自北京
业界期盼已久的原油进口权限,随着广汇能源(600256,SH)昨日(8月27日)晚间的一纸公告,宣告正式破冰。
广汇能源公告称,8月27日,广汇能源接到新疆商务厅通知,已收到国家商务部下发的商贸函【2014】635号文件《商务部关于赋予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批复》。
根据批复,广汇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石油)获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安排广汇石油2014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0万吨;广汇石油可根据市场情况将原油销售给符合产业政策的炼油企业。